1、 根据保理申请人申请,xxx受让其与债务人交易产生的应收账款,并为其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催收等多项或单项功能的保理服务, 但xxx不承担债务人的信用风险。
2、 xxx受让保理申请人的应收账款之后,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保理申请人将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的事实通知债务人。
3、 债务人无论何种原因到期不付款时,xxx均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保理申请人进行追索,要求保理申请人退还已经支付的保理融资本金并支付欠付利息和管理费等。在保理申请人付清全部款项后,将应收账款反转让给保理申请人。
1、 根据保理申请人申请,xxx受让其与债务人交易产生的应收账款,并为其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催收等多项或单项功能的保理服务, 但xxx不承担债务人的信用风险。
2、 应收账款转让时,应收账款转让事实暂不通知债务人,但xxx保留在一定条件下通知或要求保理申请人通知债务人的权利。
3、 债务人无论何种原因到期不付款时,xxx均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保理申请人进行追索,要求保理申请人退还已经支付的保理融资本金并支付欠付利息和管理费等。在保理申请人付清全部款项后,将应收账款反转让给保理申请人。
1、 根据保理申请人申请,xxx受让其与债务人交易产生的应收账款,并为其提供应收账款融资、应收账款管理、应收账款催收、信用风险担保等综合性保理服务。
2、 xxx会为债务人核定一个信用风险额度,并且在信用风险额度范围内承担债务人的信用风险。发生信用风险后,xxx在核定的信用风险额度范围内无权向保理申请人进行追偿。
3、 但是,若是发生信用风险以外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纠纷),xxx仍有权向保理申请人进行追索。